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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内务管理制度之二考勤制度


来源: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 发布时间:2017-05-30 00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

(一)实行上班考勤登记制,由各股(室、站)负责人负责。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,不得无故迟到早退,本月内迟到、早退3次的算旷工1天处理。旷工连续超过15天,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,参照《公务员法》及有关规定处理。

(二)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在领导分配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起工作职责,上班时间禁止串岗聊天,禁止利用单位电脑玩游戏、听音乐、看影视节目和参与购买股票和基金等活动。违反以上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,(室、站)负责人负相关连带责任

(三)干部、职工必须服从组织调动和局领导、股(室、站)负责人的工作安排,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,也应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。无正当理由而不听从调动和工作安排的,每次按旷工一天处理。

(四)建立健全请假、销假制度,严格审批手续。各股(室、站)干部职工请假,需填写《请假单》,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。请假1天的,由所在股(室、站)负责人签意见,报分管领导审批;请假2天以上的,先由所在股(室、站)负责人签意见,经分管领导审核后,报局长审批;股(室、站)负责人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审核,局长审批。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。凡经领导审批的请假单均交局办公室存查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,一律按旷工处理。

(五)干部职工请假应有正当理由,请病假必须要有医院证明,其他假期(探亲假、婚嫁、丧假、生育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

(六)股(室、站)要分期分批合理安排本股(室、站)有条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员休假,填写假单按审批权批准休假,股(室、站)领导统一由局里安排。

(七)年度考核。经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投票、领导班子集体投票,考核小组及领导审核评定考核结果。

)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受到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,按公务员法》及有关规定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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